根据交质管〔2017〕33号文件关于2017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司中心试验室积极开展信用自评工作。
信用自评是试验检测机构每年对试验室的人员、环境、承揽业务情况、出具报告的规范性等17个信用行为进行评价,对失信行为按扣分标准进行扣分,自评资料完成后网上录入。中心试验室高度重视此次的信用自评工作,这也正是检验试验室在日常检测中能否做到诚实守信、独立自主、规范运行的标准,试验室全体人员愿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的试验检测工作中继续努力,为宿迁公路工程检测工作奉献一份力量。
文:中心试验室 郝青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