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商入库审核的通知
各合作商:
为规范公司自主采购工作,促进合作商充分有效竞争,加强合作商诚信管理,现邀请有意参加公司自主采购活动的合作商申请入库,提交合作商入库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公司自主采购合作商采购资格,可参与公司自主采购系统内采购活动。
一、提供资料:
(一)专业施工类:附件1、2、3、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劳务类、机料类:附件1、2、3、4,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其他类:附件1、2、3、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证书类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30日。
三、联系信息: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69号,工程管理部201室,联系人:苏润钏,联系电话:80870096
二O二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1、合作商入库资格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合作商诚信行为承诺书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