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张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ZJGDD-SG3标段玻纤格栅采购公告
各报价单位:
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宿迁市张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ZJGDD-SG3标段因施工需要,拟自主采购玻纤格栅,现请有意向的报价单位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
宿迁市张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ZJGDD-SG3标段
1.2项目概况
宿迁市张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路线长约5.635km,本项目高架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上下匝道为设计速度40km/h的双车道匝道。地面辅道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兼顾一级公路净空及荷载要求)设计车速为50km/h。
1.3项目地点
张家港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南起北京路互通,北至宿支路。
1.4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为:宿迁市张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ZJGDD-SG3标段玻纤格栅,数量约61500m2。
1.5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24万元。(已含税金,税金按 13 %计算)。
1.6供货时间要求
报价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相应材料分批送至本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位置并完成其卸货工作。因本工程工期要求较紧,且工程为重点工程,报价单位需考虑投入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等进行生产及运输,否则若因报价单位材料生产及运输进度无法满足工期要求时,我公司有权安排其他供应商提供材料,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业主若因为材料问题对该工程处罚,采购人有权予以相应处罚,严重时,我单位有权对报价单位清场,且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是依法缴纳税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此次采购物品相关,如土工格栅,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等。
2、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报价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实际控制人在天眼查(https://shixin.tianyancha.com/)等查询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和失信自然人(老赖)。
7、对往季度参与我司合作的合作商,履约考核达到等级要求的(以港澳资料免费公开履约考核统计结果为准)。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自主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四、评分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2024年8月21日18:00。
2、有意向参加的报价单位,请在港澳资料免费公开官方网站(网址:http:/),点击登录“自主采购系统登录”,点击本项目,完成报名、缴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或致电苏润钏15150773221,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报价单位未按照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9点-上午11点。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报价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至接收地点,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3、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69号201室。
4、报价文件接收人:苏润钏,联系电话:15150773221。
七、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采购人联系人:苏润钏,15150773221;吴苏川,15951371690
2024年8月19日